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解讀及因建設工程合同引發(fā)的十大法律風險實務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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課程背景:
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于2011年11月23日、30日分別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。 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(草案)》。針對當前招標投標領域一些項目規(guī)避招標或者搞“明招暗定”的虛假招標、有的領導干部利用權力插手干預招標投標、當事人互相串通圍標串標等突出問題,在總結實踐經(jīng)驗基礎上,細化完善了保障公開公平公正、預防和懲治腐敗、維護招標投標正常秩序的規(guī)定。進一步明確了應當公開招標的項目范圍。
隨著我國政府對建設領域一系列重要規(guī)范性文件的頒布和實施,建筑行業(yè)的市場競爭也不斷加劇,而建設施工企業(yè)經(jīng)營過程中,各環(huán)節(jié)所涉及的法律風險問題也日益增多。“風險防范”已越來越為人們所重視,并逐漸成為企業(yè)關注的一個焦點問題。同時對我國建設系統(tǒng)從業(yè)人員的綜合素質與水平提出了新的要求。
當前,我國建筑領域出現(xiàn)了一系列新問題,其中不少是疑難復雜的法律問題,集中反映在中鐵建設麥加輕軌項目的巨虧和上海施工現(xiàn)場的11.15大火致58人死73人傷的兩大案例。已經(jīng)在國內建筑市場上使用12年的1999版《建設工程施工合同(示范文本)》,已嚴重不適應市場的需要和國家法律、法規(guī)的規(guī)定,由國家工商局和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組建的示范文本修訂課題組已完成《新版施工合同文本》的起草工作,新文本去年年底已經(jīng)專家評審原則通過,目前正在各界征求進一步的修改意見。
為深入探討后危機時代建設企業(yè)風險的新情況和新特點,加強企業(yè)
內部控制和風險管理,積極謀劃應對危機的對策措施,提高投資效益,規(guī)范
項目管理行為,及時應對新版合同,提升
合同管理水平,決定舉辦“舉辦《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》及因建設工程合同引發(fā)的十大法律風險實務精講班”特邀請相關單位參加此次培訓。
培訓內容:
(一)、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解讀
1、招標投標法實施條例解讀
①、應當公開招標項目范圍的確定;
②、可以不招標項目范圍的解讀;
③、虛假招標的形式及法律后果分析;
④、串通招投標行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分析;
⑤、干預、操縱招標投標的法律后果解讀;
⑥、弄虛作假騙取中標行為的界定及法律后果分析。
2、強制招標項目范圍分析;
3、強制監(jiān)理項目范圍分析;
4、招投標瑕疵與招投標效力問題分析;
①、招標條件不具備與招投標效力問題分析;
②、設置不合理招標條件,限制、排斥投標問題分析;
③、招標程序、時間不合法問題分析;
④、掛靠、借用資質投標與招投標效力問題分析;
⑤、圍標、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騙取中標法律后果分析;
⑥、虛假招標與黑白合同法律后果分析;
5、暫估價分包招標投標與黑白合同問題分析;
6、違規(guī)違法招投標的法律后果分析;
①、圍標、串通投標、弄虛作假騙取中標的法律后果分析;
②、虛假招標的法律后果分析;
③、招標無效、中標無效的法律后果分析;
④、黑白合同的法律后果分析。
(二)、建設工程合同引發(fā)的十大法律風險實務
1、因違法招投標引起施工合同無效是司法解釋的新規(guī)定,準確判定因招投標違法的兩大原因導致合同無效應引起高度重視。
2、行為無效與表見代理是施工企業(yè)分包合同管理的重點。
3、從上海某涉外工程索賠案看加強履約抗辯權的學習研究,施工過程中的簽證、索賠管理要落到實處。
4、從***三建被索賠3032萬逾期違約金,看施工企業(yè)注重工期順延簽證和工期延誤損失索賠的重要性。
5、落實情勢變更規(guī)定,加強相應簽證,妥善解決履約過程中價格調整矛盾。
6、從***建總被判不承擔施工現(xiàn)場人身侵權責任案,看重視隱蔽工程驗收的簽證管理的重要性,加強隱蔽工程驗收并落實責任。
7、對工程簽證、索賠要有全新的認識,尤其是承包人索賠期限的重大改變。
8、加強合同備案管理,高度重視新版合同文本預防黑白合同的特別約定。
9、高度重視對合同約定的違約金過高的應對對策。
10、新的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對工程簽證、索賠管理提出的新要求。
(三)、國家工商局和住建部正在修訂的新版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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